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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ril 27 看桃花的名所
“至于看桃花的名所,是龙华,也有屠场,我有好几个青年朋友就死在那里面,所以我是不去的。”在小学四年级的语文课上学鲁迅写的《给颜黎民的信》,第一次读到这句话,曾经也因此有了去龙华看桃花的愿望——小孩子对自然风物的好奇心,总是压倒色彩鲜明的所谓的“阶级斗争立场”。鲁迅的这句话,连同《论雷峰塔的倒掉》开篇的“听说,西湖边上的雷峰塔倒掉了,听说而已。”以及《孔乙己》结局的“大约的确是死掉了。”等等许多他的名句一直被我清楚地记住。那个时候,鲁迅还是被我们当成中国近代最伟大的文学家而烘云托月地吹捧,但近年来他已经陷入种种争议里,甚至有点声名狼藉了,不过无论如何,他的语言在我心里始终魅力四射。 对于开头提及的那句话,记忆依然,但是来到上海之后,却始终没有到龙华去。其实那里早已没有了屠场,取而代之的是龙华烈士墓;我也并非对绚烂的桃花心灰意冷了。仅仅是因为,年复一年,龙华的桃花在我的想象中被描摹过一次又一次,我并不希望悬念被不留余地的现实所扼杀。 仿佛回顾以及憧憬都是灿烂的,唯独现在是苍白的。我可以奢侈地用过去了的事情把自己的人生轨迹粉饰得富丽堂皇,我可以恣意地创作还未到来的日子,把它们涂得光彩夺目。但是在现实中,我不得不俗套地和无数和我一样平凡的大学生,一起上课,做笔记,完成作业,背诵单词,玩电脑游戏,在考试前夕奋不顾身地熬夜……生活就像刚学会握笔的小孩胡乱画下的线条,乱糟糟地纠结在一起,令人费解。因此,我宁愿把关于龙华桃花的遐想永远定格在过去的脑海里罢了。 GB说我的博客里大多都是回忆。我想,那是因为在我的印象里,往事都像是被涂上了奇妙的颜料,即使当时艰难得度日如年,现在想起来,都变得恋恋不舍了。张悦然也说过:“记忆如此之美,值得灵魂为之粉身碎骨。”像我这样普通的大学生,也无外乎按照某个一成不变的模板复印出每一个日子——不像备受瞩目的比尔盖茨那样昂首迈出事业起飞的第一步,更不像被黑社会奉若天神,尊称为“爵爷”的马加爵那样丧心病狂地杀人——可是我早已厌倦了淡泊,执拗于浮华,看起来有点荒诞的意味。现实就像精密的仪器一样准确无误地运行,这使得我屡屡仓皇地逃避到回忆里,流离失所地向过去乞讨镜花水月。这让我想起加缪,他本是一个颇有天赋的守门员,但在比赛的时候,却因为队友进攻至前场,无人留意到他而陷入压抑,后来他转行成了作家,充分地想象甚至到了独断的地步,去假设一个幸福的名叫西西弗斯的神。在那个世界里,他热情洋溢。 虽然加缪是我所欣赏的,但看到GB说,索性面对现实,我觉得有些东西也该改变一下了,我心存希望,可以像GB、Sky、Astar、棉棉……那样简简单单地记录下真实的生活。毕竟,即使像峻青那样把三年困难时期的田野歇斯底里地描写得硕果累累,倾国倾城又如何呢?对比起饿殍遍野的真相,多么软弱无力啊。又譬如我这几天刚刚非常非常难受地看完了余华的《兄弟》的上部,那些对于红卫兵的兽行的描写,因为它们全都发生过,所以刻骨铭心。又譬如,玛格丽特·杜拉斯的《情人》,我尤其喜欢扉页写着的“一个深沉而无望的爱情故事”。我笃定地相信,那些写小说的人,他们在努力地虚构再丰腴的情节,往往有意无意地泻漏了一个更为真实的自己。《情人》的故事,也仅仅是杜拉斯自己的故事。 所以以后,或许我会到龙华看盛开的桃花,或许我不会不能自拔地怀念过去,而且我现在也在写一个长长的小说,但无论我由加缪变得像他的朋友或者说是敌人萨特那么理性而严谨,我仍然不会像某些到国外转了个圈就自以为看透一切的人那么冷漠——既然这篇文章以鲁迅的话开头,我也不妨像鲁迅有事无事对他所不喜欢胡适的考据癖嘲笑一番那样小气而刻薄,不失时机地讥讽一下某些我所非常不齿的人——而且,我也不妨把同样是鲁迅写的一句诗赠予那些除了钱,无论对什么都一副便秘似的冷冰冰面孔的人:“无情未必真豪杰,怜子如何不丈夫!” April 14 浮光掠影
初夏明媚地铺展开来了,白天被悄悄地拉长——傍晚的徐家汇,夕阳瑰丽地盛开在鳞次栉比的高楼大厦外墙上。我一个人踟蹰在川流不息的车水马龙之中,斜斜地背着那个蓝黑色的包,它随着我仓卒的脚步而错乱地晃动,透露着些许疲惫。毕竟,我已经在这片教人迷失的繁华里兜兜转转了一整个下午——倘若有一群人陪伴,穿梭在徐家汇的琳琅满目里,踩着行云流水的节拍,固然尽兴;但是独自一人也未尝不好,即使是同一个路口,同一个广告牌,和朋友们一起可以看见它们的光彩夺目,一个人却可以平静地欣赏到它们的深沉。 行驶着的公共汽车像一碗差不多要满溢的水,坐着神态各异的男女老少,零零星星还有一些座位,但我宁愿伫立着,而不是挤在弥漫着浓烈烟草味道的男子与脂粉味俗不可耐地呛着旁人的中年妇女之间,猥琐地坐下去,像苟且偷生的小人。途径一个小学的时候,像忽然拧开了水龙头一样,哗啦啦涌上来一群穿着校服,戴着红领巾的男孩女孩,于是车厢里骤然充盈起来,俨然一个被压缩进去很多食物的罐头。 觉得自己好像在这一刹那路过那些在小学里度过的年华,它们本该早已尘封,不像关于中学的回忆一样被我反复提起。于是就像个废弃的宅院,被爬满铁锈的大门锁上,我只能远远地张望,从门缝里窥见一些并不连续的片段:记得那是个简陋而寒伧的校园;记得坑坑洼洼的操场里繁盛的老榕树,垂下来胡须一样的气根;记得低矮的教室外墙是淡黄色的,几乎每年都要翻新一次,为的是掩盖耄耋之年的老态龙钟;记得树皮呈现出好看的龟裂纹的松树,盛开时连成一片鲜艳的云霞的美人蕉……三年级学写描摹状物风景的文章,写得最多的题目是“我的学校”,于是这些朴素的风景,被套进老师设定好了的框架里,因而蓬荜生辉。我们像把彩色的羽毛插在身上的乌鸦,劣质地粉饰着,由此获得一些廉价的快乐。 在那个物质还不是很丰盛的年代,在那个一点也不雄伟的校园里,发生的故事,无论是记得的还是遗忘的,像是半空里飘浮的泡泡,虽然微不足道但却五光十色。我很想多想起一点什么,而看着公共汽车上时尚得咄咄逼人的小学生们,或者指尖在手机键盘上飞快地按动;或者一边漫不经心地瞄着手中的《瑞丽》,一边谈论今夏最流行的服饰;或者两个紧紧攥在一起的小手,以及忐忑不安又义无反顾地环视四周的两双眼睛——一对坚贞的小情侣……除了脖子上的红领巾依旧是耀眼的红色,也许没有什么能从他们身上找到我们曾经投落在小学里的青涩的影子,况且,即使是红领巾,也好像比过往的更鲜艳,更刺目了。我们那漫漫的人生道路上,也有属于那么不长不短的一段属于小学:没有诺基亚的手机,没有苹果的IPod,没有兰寇的唇膏,没有CK,没有OLAY……上课仅仅是依靠一根粉笔在黑板上书写,或者往幻灯机放一张张幻灯片,只有橡皮筋、“猜皇帝”、“红绿灯”刻下的印记。 突如其来的悲哀,不知道是为那些艳丽的男孩女孩过早地繁花似锦而担心他们错过了些什么,还是为自己无从稽考那些烟没在荒草丛生里的年代久远的过去……我只能像坐在这辆公共汽车里面一样,看着窗外的色彩飞快地变换着。夕阳余晖投射下和煦的淡黄色,被美罗城那个巨大的球状玻璃幕反射得如此动人,我却无法停驻下来仔细地回味——恐怕这就是浮光掠影,它意境美丽却又那么肤浅,看似触手可及,可是当你伸出手去的时候,却什么都抓不到。 在某一个站,这些小学生又一窝蜂似的从后门下车。公共汽车若无其事地重新启动,直到我再也看不见灿烂的美罗城,直到我又一次远离了我一直只能徘徊在门外的那些回忆。是的,我没能回去,我只是陌生的路人。 “我打江南走过 ——郑愁予《错误》 April 08 简约朋友
在此,仅仅是想写一些我所记得清楚的关于Sky的事情,年代久远的或者是刚刚发生的。 最近一次见到Sky,是在寒假的初中同学聚会上,他平凡地被淹没在光鲜的红男绿女中,穿着黯淡的灰色大衣,留着再普通不过的发型——在他最张扬的年代,他曾经把头发剪成篮球纹路的样子,曾经弄成《实况足球》里中田英寿那样大葵花似的形状。 随着Sky的发型一同简约起来的,还有他的生活。为了准备英语专业四级的考试,他每天泡在图书馆里,像个在深山里修炼的苦行僧。但是据说现在的僧人也不是什么善男信女,看上去道貌岸然,暗地里花天酒地的。那么,Sky尽管偶而还看看日剧,玩玩《实况足球》,最“过分”的不过是在图书馆奋斗时间或会瞄一下周围的美女——毕竟姹紫嫣红的广外不是贫瘠的交大——比起当年他老往游戏机室里跑,诈病回家看球等等事迹,现在的Sky身上少了许多斑斓的色彩,但是耐人寻味了许多。 至于我们之间的故事,很多可以忽略不计了,但是足球是不可能绕开的,好比“轩辕剑”系列之于我和XX。如果没有足球,大抵我们也未必能够成为朋友,但是因为足球,也曾经吵得面红耳赤,仅仅因为喜欢上不同的球队。但是我们现在仿佛都老了,很少像当年那样为自己喜欢的球队由衷地快乐或是悲怆地痛哭,或者是我们的感情被年年月月刮滑得粗糙而不再敏感,或者是足球的本身改变了。 我们一起踢球的记忆少之又少,初中那个所谓的“班队”是硕果仅存的。那时我们还筹钱买队服,个个热情高涨的,虽然踢的时候不讲究什么技术战术,只是一窝蜂似的涌来涌去,在一中那个还没铺上草皮的球场上卷起漫天尘土。然后是高二时全级十个班参加的级赛,我和Sky又一次站在同一片球场上,这个时候的足球场已经整修一新,打理得绿草如茵的。只不过这次我们成为了对手。Sky他们班以2:1击败我们班,最后还夺得了冠军,而我们是第四名。接下来,就到了大学,他在广外而我在上交,开始各自去踢些竞技大于娱乐的学院比赛,很正规地组织,其中的强队还真的打出了那么一点职业的味道——不再简单地追着球满场飞奔,可是也不再有那种因为筋疲力尽而感觉得到的快乐。我不知道还有多少当事人记得,初三中考前一个下暴雨的傍晚,我和Sky、俊彦、宾治……在潮湿而泥泞的场地里踢的那场球,每个人都浑身湿透,我滑倒了,衣服上沾上一大片泥浆,后来无论怎么洗都还是留下了淡淡的一圈泛黄——那是我印象里最唯美的那些片段之一。 有两个可爱的女孩说过的关于朋友的只言片语,在此,很想和Sky,以及我所有的好朋友分享。首先是Astar说的:“恋人是一下子的,朋友是一阵子的,而好朋友是一辈子的。”然后是Maple说的:“恋人或许有所谓的七年之痒吧,我希望朋友不会。”算一下,我和Sky已经认识了差不多八年,印证了Maple的话,而我更希望我们是Astar所说的那种一辈子的好朋友。尽管我们之间发生的那些事情,在某些,确切地说,是某个老气横秋地“教训”我“金钱万能”的家伙眼里,因为简约,因为平凡,因为主角是两个喜欢他所鄙视的日剧的人,所以不值一提,譬如结伴溜到教室里看欧洲冠军杯的凌晨直播,一起看我们喜欢的绫濑或者玩我们喜欢的过时的RPG,在QQ上开些不着边际的玩笑……如今似乎还开始谈及人生和理想了——在不知不觉间,我们都长大了。 而成熟的代价,也许就是纯真的友谊。离开校园以后,不可能再遇到可以陪你在暴雨里踢球的人。眼看大学本科四年也所剩无几,最美好的季节即将远去,我所能够做的,仅仅是珍惜。小学的,中学的,大学的,所有校园里的好朋友,你们是干净的,一尘不染的,就像《往南方岁月》里那个“我”回忆里的忡忡:“忡忡,你是不死的。”亲爱的朋友们,你们也是。 很少用这样直白的语言来写随笔,不加修饰,也没有繁重华丽的盛装,正如《芳香之旅》里面的张静初一样清新——简约而刻骨铭心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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